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等相关规定,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部分报废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参加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本次处置国有资产940件,资产原值3501914.8元。其中,碎纸机4台,会议系统设备30套,电视机48台,厨房设备164件,打印设备97台,UPS主机含蓄电池241个,台式计算机356台。(附件1)。
二、公告时间
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4日(3个工作日)
三、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整体打包,公开竞价,最高价成交。要求竞价人对全部报废资产整体打包报价,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一)竞价单位经办人于2026年3月5日-6日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
(二)竞价单位现场查看后,于2026年3月9日14时前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提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会议室。
四、资料要求
(一)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
五、处置工作
(一)根据各竞价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比价,报价最高者竞得。最高报价并列的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以最高报价者竞得,并于2026年3月11日前电话通知竞得者。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并出具报废证明。若竞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
(二)竞得者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资产全部搬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三)竞得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处置资产,不得私自利用或外泄相关信息。违规处置造成的纠纷或事故,由竞得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51-85972025
附件:1.国有资产处置清单 .xls
2.报价书.docx
2026年3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