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202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规定及要求,我中心对394件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固定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完成清查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台式电脑、黑白激光打印机、复印机、音响、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除湿机、空气净化器、碎纸机、其他办公设备等。以上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总价值1235909.20元,拟进行报废,现予以公示(附2024年拟报废固定资产清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5个工作日)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管理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851-8597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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